亲爱的病员朋友:
真诚欢迎您到泸州市中医医院来就诊!这里是实行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当您忍着病痛的折磨、带着满面愁容步入我们医院时,您一定希望得到精心的治疗,优质的服务。我们的服务理念是“患者至上、质量至上、服务至上”。我们会竭尽全力让您放心而来,满意而归。
我们要求医务人员承诺做到: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院纪委;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立即报告院纪委;
三、在介绍病员朋友到其他单位进行检查、治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绝不收取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
四、在为病员朋友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等不正当利益;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严格按照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中私自收取病员现金。
为搞好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希望您同医院密切配合,不要给医务人员送钱物及“红包”。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监督,如您发现问题,请及时举报,我们一定认真查处。在您出院时,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一并写出。我们将认真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举报电话:2362209(纪委)
举报箱:住院楼大厅、门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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