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人员,岗位条件及相关事项如下。
驾驶员岗位及需求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
1 |
驾驶员 |
工勤 |
3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驾照A1或A2 |
驾龄5年以上。 |
其他事项:
1.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
2.薪酬福利: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基本工资,按医院绩效分配办法享受每月绩效奖金,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执行医院职工福利体系。
招聘流程
(一)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0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1号
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招聘联系方式:0830-3605102,18982769752
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资格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表。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医院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有缺考情况,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于报名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确定拟录用名单
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
(八)公示
拟录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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