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和《泸州市审计局对吴滨同志任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泸审经责通〔2013〕10号)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10月30日起,对吴滨同志任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审计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泸州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九楼示教室(五)
审计组联系电话:13568637626
泸州市审计局监察室电话:3195841
泸州市审计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