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患者朋友:
按照国家卫计委相关政策要求,为保障广大患者在我院诊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完善、维护就医档案,保证就诊信息的唯一性和连贯性,利于医师追溯病史和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我院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实名挂号就诊,试行期为二月。具体要求如下:
1、 窗口挂号:需出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进行挂号。
2、预约挂号(电话、现场、银医自助机):需提供患者二代身份证和就诊卡或社保卡和就诊卡以准确登记就诊人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预约挂号等信息。
3、 在预约挂号、挂号、收费、就诊、检查、治疗等环节,需再次确认患者本人身份证信息,如人证信息不符,科室将拒绝提供医疗服务。
4、 无二代身份证/社保卡:14岁以下儿童请患儿家属提供户口证件、危急重症病人直接到挂号窗口办理临时就诊卡。
5、 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17年元月1日零时起执行。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泸州市中医医院门诊部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