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说明
泸州市中医医院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报废,包括各类柜机、挂机、窗机空调60台,电视机7台,冰箱2台,木质办公桌、文件柜、储物柜、高级病房柜、各类座椅若干。资产原值296263元。现邀请相关废品回收公司参加比选。
二、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废旧物资处理资质。
三、报价人申请资料投递的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人可从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止,将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递交泸州市中医医院总务科(书面材料应装订并包装密封,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公章指有效的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印章)。
(二)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税务登记证、回收资格认定书、企业开户证明、委托书)、报价人联系电话。
(三)缴纳与退还竞标保证金。
1、报价单位需缴纳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竞标保证金。
2、此次比选完成后,未中选人当场足额退还竞标保证金。中选人保证金转入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可以在缴纳回收费中扣减。
四、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前,收集报价人资料,根据提供所相关资料确定入围名单。
五、现场看样
2015年12月24日10时向资质合格的报价人发放现场看样通知,同时组织报价人到现场查看废旧物资。现场看样交通等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六、报价
组织报价人到现场看样后,现场密封递交报价单。(报价分别以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填写,如两者不一致时,则以大写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七、成交及付款
(一)竞标结果现场向参与竞标报价人进行公布。
(二)最终竞买成交人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与我院签订处置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中标款以转账形式汇入我院对公账户(见下),经我院财务科确认后,凭转账底单与我院总务科联系,于2天内或按照我院要求将废旧物资运走。物资拆除、搬运、保管、运输、交通等费用由成交人自理。竞买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处置废旧物资,如出现任何事故及责任,均与我院无关。
(三)中标报价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按时足额缴纳中标款或要求放弃中标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资料投递地址及账户
(一)招标单位:泸州市中医医院
(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1号
(三)联系人:章烈 电话:18982708190